Franz Brentano
德国哲学家兼心理学家(1838–1917),生于莱茵河畔玛丽恩贝格,出身一个知识分子渊源深厚的天主教家庭——他是浪漫主义作家克莱门斯·布伦塔诺的侄子——1864年被祝圣为天主教神父,此后正式拒绝了第一次梵蒂冈大公会议(1870年)所颁布的教皇无谬误论教条,这一出于良知的决定使他失去了教职身份,最终也失去了在维尔茨堡大学的教席,并促使他移居维也纳,在那里执教哲学长达二十年,对整整一代天资卓越的门生——埃德蒙德·胡塞尔、阿列克修斯·迈农、克里斯蒂安·冯·埃伦费尔斯、卡齐米日·特瓦尔多夫斯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产生了非凡的教育影响,这些学生后来分别开创了整套哲学与心理学流派。他最具决定性的哲学贡献,阐述于《从经验立场出发的心理学》(1874),即「意向性」这一概念——此概念取自中世纪经院哲学,却被重新阐释为一切心理现象的判别标准:每一心理活动——思考、欲求、判断、感知——皆以「指向」某个对象为其特征(即对象在此活动中的「意向性内存在」),这一特征将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彻底区分开来,因为后者不具备指向自身以外某物的能力。这一意向性概念后被埃德蒙德·胡塞尔直接承继并转化为整个二十世纪现象学的根基,使布伦塔诺成为整个大陆现象学与存在主义传统间接的思想之父。布伦塔诺还提出了一套颇具影响力的心理现象三分法——表象、判断以及爱憎现象(情感与意志)——以及一套建立在对正确与错误价值直接知觉基础上的直觉主义伦理学,这项工作经由其学生G.E.摩尔,对二十世纪初英国分析元伦理学产生了显著影响。